网络教育
华中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2019/11/18 12:50:00  浏览:2233次  分享到:

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2020年春季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2000年7月,教育部批准华中师范大学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十九年来,我校网络教育以优质的教学、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服务累计为社会培养了十多万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学校先后荣获“十大热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公众满意的中国十大网络教育学院”、“全国十佳网络教育学院"、“国家精品课程(网络教育)建设组织奖”等多项荣誉称号。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华中师范大学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政治学和中国语言文学2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一、报名条件 
报读高升专的学员须具有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年满18周岁。报读专升本的学员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毕业文凭,年满20周岁。报读专升本的学员需要提供专科证书的网上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p://www.chsi.com.cn) 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 )
网址:htp://ww.chsi.com.cn/xlr/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 

二、入学考试免考条件 
全科免考专 科以上学历读高升专:本科以上馨历读高升专或者专升本:华中师范大学专科毕业生读专升本:以前批次参加过考试,成绩合格并已缴费,重新报名的全科免试。 
英语免考报名时年满40周岁;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三、入学资格审查、录取 
学员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隐瞒学习经历,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的学员,无论何时查出,均予以取消学籍的处理,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虚假证件提供者本人负责。 
对于入学资格审查合格的学员,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颁发《录取通知书》。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到报名的学习中心报到并缴纳学费。 
四、学籍注册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不是学历证书鉴定机构,学院只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备案。对于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由报名者承担贵任。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仅表示考生通过了我院的资格审查以及入学考试。新生入学学历资格必须经教育部复核,合格者可以在学信网注册学籍,不合格者不子注册。对于不能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新生,我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优势
1.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
2.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3.国家教师教育“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4.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5.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宁波学习中心

 0574-27825630   13567487149(微信)  胡老师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1号海曙大厦14楼(整层)


 

来源:人人学苑  作者:宁波人人学苑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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