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宁波市属事业单位。
学校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占地约1116亩,建设总投资8.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9.04万平方米。学校拥有先进齐全的教学、实验配套设施,投入2亿多元建成各类高标准实验室55个。千兆带宽的专用光纤直通浙江大学本部,共享各类数字资源。总面积2万平方米的图书馆拥有藏书138万余册。
学校依托名城、名校,继承、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按照“人才培养应用型、科研开发支撑型、社会服务区域型”的发展定位,围绕“抓学科建设、促教学质量、上科研水平、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思路,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走开放办学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是学校负责继续教育和各类校内外培训的工作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定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承担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任务的落实。
2.负责管理全校继续教育(含成人学历教育、社会培训等非学历项目、继续教育国际交流项目)工作,对学校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工作统一管理,负责建立成教教师资源库。
3.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教育的管理工作,编制各类成人招生与培训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以及毕业审核、学位审核、证书发放等工作。
4.传达、贯彻和落实国家、教育部及省市各级政府的继续教育政策和文件精神,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文件。
5.开展成教高起专、专升本以及研究生班等的教育教学工作,搭建培训项目的平台。
6.负责全校培训项目的审核、备案,组织引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培训项目,审核与颁发各类非学历培训证书。规范和督查各二级学院的培训办学活动,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7.负责组织成教师生参加各级各类交流活动,做好对外合作办学与社会合作项目的申报、注册、审批等工作。
8.负责校外教学点的管理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继续教育项目经费的上缴与核算、列支与管理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考条件
1、高起专:具有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证书的应、历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
2、专升本:取得教育部审核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报名手续(具体安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网址:http://www.zjzs.net)
1、网上报名:(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现场确认:考生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与录取
1、考试时间: (十月份,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考试科目:各科目考试均由国家统一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
考试科目
五、毕业与学位
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统一印制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六、学分与学费
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招生专业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宁波人人学苑函授站点
0574-27823666 18958201722(微信) 张老师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1号海曙大厦14楼(整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