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为使2012级研究生更好更快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活和科研工作,现将有关2012级研究生入学教育的要求通知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2012级研究生入学教育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将它作为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筹划、细致安排。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庄严、热烈的原则组织召开好本单位的研究生入学仪式,同时积极开展适合研究生新生的学术报告会、研究生经验交流会等活动。
3.各学科(专业)应结合本学科(专业)特色,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科介绍、学科讲座、师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学科教育,使研究生能够尽快融入到本学科(专业)中,尽早完成角色转变。
4.各研究生导师应认真履行研究生教育首要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教书育人作用,一方面注重培养好学生科研能力,另一方面注重在思想上、生活上教育和关心学生,做好学术导师的同时做好人生导师。各位导师在开学后两周内要同每一位新入学的研究生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深入地了解学生。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严格按照课程安排进行理论课学习,杜绝任何干扰研究生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各任课教师应该严格按照课表安排进行授课,不得随意更改或调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