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东湖高新区建设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对经认定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自认定之日起,前2年每年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第3-5年每年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
鼓励其通过市场运作实现收支平衡,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最高可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背景】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新型研究机构支持主要集中在前期阶段,如东莞市对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研院,在建院阶段支持6000万元现金,后期在争取国家、省级科技项目和人才项目上给予配套。东湖高新区除在建设期已有支持政策外,此次特别在后期还增加了运营经费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