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武汉和宁波两地在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互相合作,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更多元的平台,服务基础教育改革,为宁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优质的师资保障。经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决定,在我校增挂“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宁波培训中心”牌子。
中心将主要承担“2015武汉周”签署《华中师范大学关于与宁波市教师培训中心就教师培训战略合作协议》的联络作用,发挥华中师范大学的专业优势,主要围绕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名优教师培训、培训课程开发应用、培训者队伍建设、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展开,由华中师范大学组织专家对宁波市教师队伍实施分层次、分类型的培训,为宁波市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同时依托各项面向周边地区辐射。
据悉,这是我校继2012年挂牌成立“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浙江省管理中心” 以来再次拓展非学历业务关系,紧随学院学历教育转型后的又一重大突破。